认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引导和鼓励创业能人更多参与乡村振兴,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乡土创业氛围,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根据《铜仁市乡土人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铜人社通〔2022〕4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和范围
我市具有一定创业技能,能为乡村振兴、返乡创业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包括创办(领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含村级劳务合作社或公司)、个体生产经营者、乡镇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员、易地搬迁人员,但不包括在农村基层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2.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具有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在同行中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创业历程或创业模式对其他创业者具有借鉴意义。
3.劳动关系和谐,所创办的实体未因劳动争议引起上访事件,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用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无执法处罚记录。企业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质量、环保、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所创办的实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具有一定规模,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5.对当地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定类别及标准
(一)家庭农场类创业能手。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0人。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创业能手。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3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人。
(三)农业企业类创业能手。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等经营管理人才,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50人。
(四)农产品电商类创业能手。主要包括以平台搭建、产品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在本地区知名度较高,有一定示范效应,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且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电商经纪人。
四、申报程序
创业能手乡土人才评价认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具体申报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受理。符合认定标准的人员,向创业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中心进行申报,并提供(《铜仁市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申报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1张以及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二)审核推荐。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报区(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区(县)人社部门除审核申报材料外,还须开展必要的实地核实,并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税务、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推荐到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评价。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铜仁市创业能手乡土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开展评价工作,经专家评价委员会评价通过的建议人员,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确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公布并颁发《铜仁市乡土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五、政策支持
经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公布的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可按规定和程序申办“优才卡”,享受医疗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政务服务等优惠便利政策。
(二)对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强、吸纳就业多、创业孵化优的,按程序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落实一次性补助资金、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跟踪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奖补等政策。
(三)组织参加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技能大赛等活动,为创业能手乡土人才技术推广、项目发展等创造良好条件。
六、管理服务
(一)已被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乡土人才的,不再参与创业能手乡土人才评价。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创业能手乡土人才资格:
(1)有违法行为或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2)创业的实体关闭、停产、倒闭的;
(3)未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或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
(4)其他不再适宜纳入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管理的。
(二)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区(县)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库,并加强对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管理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乡(镇、街道)负责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三)区(县)人社部门有计划地对乡土人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创业能手乡土人才接受科技知识的能力,提高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解决现实生产问题的能力,提高创新创业和带头致富的能力。
(四)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其经营活动、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支持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加强创业能手乡土人才的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乡土人才与有关技术专家、创业创新指导专家长期联系机制。
(五)运用各类媒体,对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创业能手积极参与乡土人才申报评价,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创业能手乡土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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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铜仁市创业能手乡土人才评价 认定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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